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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朝野要認真審核新年預算案

Posted December. 04, 2006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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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再次違反了《憲法》。《憲法》第54條規定:“國會要在會計年度開始前30天表決(新年)預算案。”根據這一規定,國會要在2日之前表決預算案,但國會直到1日才召開總會前階段的預算決算特別委員會首次會議,決定從當天到14日進行預算審查。

超過預算案確定時限的事情自1998年後除了有大選的2002年以外,每年都重復發生。這不是因爲朝野認真進行審查,大部分是因爲政治鬥爭。這次青瓦台與朝野就“全孝淑事態”引發的人事神經戰、面對政界改組總統和執政黨的對立、大國家黨爲時過早的下屆大選氛圍等各種問題糾纏在一起,朝野只重視如何拉票。

只要是有大選的一年,政府預算案中就有各種善心性支出內容。即使比往年更認真地尋找不必要的支出,也很難徹底清除泡沫。

政府提出的明年預算案規模包括158萬億韓元普通會計在內,共達238萬億韓元。開放的我們黨要“削減不必要的支出,用削減的預算投資興建社會基礎設施,並保持預算總額。”而大國家黨要“以福利、對北事業爲中心,削減浪費性預算5.3萬億韓元、大選善心性預算1.7萬億韓元、以通過法律爲前提制定的5.4萬億韓元預算等共12萬億韓元。”但如果朝野像現在一樣“慢悠悠”地審核預算,能否對政府預算案開刀還是未知數。大國家黨去年也提出削減9萬億韓元的目標,但在召開總會時沒有參加,眼睜睜地看著政府、執政黨的預算案通過總會。

如果朝野再次馬馬虎虎地審核通過預算案,並彼此推卸責任,大打政治攻防戰,就實在說不過去。不找出政府預算案中的浪費性、善心性、情投意合性支出,也不能一味地責怪政府。國民們已經疲憊不堪,但明年還要面臨景氣蕭條、公共費用上調、稅收增加、利率上升等“四重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