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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會再縱容非法示威

Posted November. 25, 200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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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4日稱:“不僅非法暴力集團行爲的帶頭者,背後操縱者也會查出來,並按照法律原則嚴懲不貸。”

政府當天在首爾鍾路區三清洞的總理公館中,舉行了國務總理韓明淑主持的關於暴力集會、示威的有關長官會議,商議應對方法以後,以副總理兼教育人力資源部長官金信一、法務部長官金成浩、農林部長官朴弘綬、行政自治部長官李庸燮、勞動部長官李相洙的共同名義發表了談話文。政府通過談話文闡明了“不寬容(Zero Tolerance)原則”說:“對非法暴力示威不會繼續採取寬容政策。不僅採取刑事處罰措施,還會採取民事損害賠償請求等所有可能採取的措施。”

“不寬容原則”是1994年美國紐約市長魯道夫-朱利安尼和警察局局長威廉-布萊頓實施以後聞名的政策,他們用該政策集中管制了那些隨地大小便等輕犯罪和墮落及乞討行爲,因此在兩年內將紐約最高犯罪率地帶——海淪的犯罪率降低了40%。

發表談話文後,金成浩在追加聲明中說:“以後將原則性禁止那些有非法行爲前科的團體在城市中心集會,其餘的將斟酌其集會性質和影響後決定是否允許。”



李鎭求 sys120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