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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出生的孩子也得不到美國國籍?

Posted February. 16, 2006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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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議會內出現想要取消“市民權自動賦予”慣例的動向。“市民權自動賦予”是指,即使是非法移民的子女,只要是在美國領土出生,就賦予其美國國籍。

如果此舉得以實現,前往美國的非法移民隊伍將大幅縮小,因此可謂是能夠從根本上改變美國移民政策的重大案件。另外,遠赴美國生産等韓國性現象也將消失。但是,大部分人分析說,作爲目前來說,實現的可能性不高。

美國議會專門雜誌CQ周刊最新號報道說:“圍繞規定屬地主義原則的美國修訂憲法14條的討論超過了議會層面的討論,因此,聯邦大法院可能會進行審議。”

該雜誌所說的議會層面的討論是指,湯姆•坦克利多、傑夫•弗雷克等數十名“移民改革基層領袖會議”所屬共和黨議員去年年末在衆議院上提出的包括成爲問題的“市民權自動賦予廢止事項”在內的法案。該雜誌報道說:“截至目前,該法案的共同署名者達83人(衆議院全體人數爲435人)。”

修訂憲法14條規定,在美國出生或規劃到美國,進入美國司法圈內的人可以得到美國國籍。這是爲賦予1868年從奴隸中解放的黑人以美國國籍而制定的條款。

該雜誌指出:“議會如果制定限制法律,以便無法自動賦予市民權,那麽聯邦大法院就必須討論這種限制是否違背憲法。”

但是,儘管這是水底的動向,但圍繞該案件的討論很有可能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移民改革基層領袖會議”所屬議員的邏輯是:“憲法上的字句雖然是那樣,但爲黑人奴隸而提出並制定的憲法精神不適用於非法移民者。”他們還提出了一個理由,在西方國家中,根據出生的地點賦予國籍的國家只有美國和墨西哥。西歐國家在20世紀中期早已廢除了屬地主義。



金昇鍊 sr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