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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濁酒和清酒中檢測出糖精成分

Posted January. 23, 200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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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在市場上流通的濁酒和清酒中檢測出禁止使用於酒類的糖精。

食品醫藥安全廳23日表示,最近對市面上的782瓶濁酒和清酒取樣,並進行糖精檢驗的結果,在36個企業的67種産品(占總數8.6%)中檢測出糖精成分,因此要求國稅廳對相關企業採取行政措施。

此次檢測出的糖精濃度每公斤最少爲0.03毫克,最多爲229毫克。

糖精的甜味是白糖的300倍左右,是一種人工甜味調料,因糖精可能致癌而曾引發爭論。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和世界衛生組織(WHO)聯合組成的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規定人體1天攝入糖精的許可量是每公斤體重爲5毫克。據此規定,體重爲60公斤的成人一天可以攝入的糖精量爲300毫克。

目前,在國內食品添加劑法規中規定許可在泡菜、醃制食品、飲料類、魚肉加工品等8種食品以一定標準使用糖精,但是嚴禁使用於酒類。

食品醫藥品安全廳表示:“雖然規定對酒類禁止使用糖精,但是糖精的價格僅爲主流甜味劑Aspartame(天門冬酰苯丙氨酸甲酸)和Stevioside(甜菊糖)的6分之1~8分之1。因此我認爲,一些企業爲了節省成本使用糖精。”

食品醫藥品安全廳從今年開始把濁酒和清酒包括在酒類特別管理物件範圍,並在全國展開每月集中取樣並進行集中檢查。



宋相根 songmo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