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黄信封法》施行逾百日 分包福利或成原承包方用工主体资格依据

《黄信封法》施行逾百日 分包福利或成原承包方用工主体资格依据

Posted June. 23, 2026 08:09   

Updated June. 23, 2026 08:09


将分包企业工会的“真正雇主”范围扩大的“黄信封法”(修订后的工会法)施行已过百日。在公共部门,有法律咨询意见认为,针对弱势群体和分包员工的福利制度,正成为认定原承包方用工主体资格的依据。

法律施行后100天内,约有16万名分包工会成员向439处原承包方单位提出谈判要求,但政府评价称“并未出现谈判潮或无序分割谈判的情况”。

22日,据国民力量党议员尹永硕办公室从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处获取的资料显示,提供法律咨询的劳务法人等判定,公社的“租赁住宅管理费上限制度”可能成为认定用工主体资格的依据。该公社为防止租赁住宅住户管理费急剧上涨,每年设定涨幅上限,并对超出上限的物业管理企业给予罚分。这意味着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制度,却可能使物业管理所长及员工等所属企业提出谈判要求。韩国铁道公社也得到咨询意见,称分包企业员工的休息空间可能成为“真正雇主”的依据。

在政界不断有人要求修订黄信封法的背景下,雇佣劳动部和中央劳动关系委员会当天在政府世宗办公大楼举行说明会表示:“法律施行第一个月后,新的谈判要求迅速减少,已进入稳定局面。”3月有363处原承包方接到谈判要求,但4月和5月分别仅新增42处和23处。

然而,产业现场指出,随着企业此前外包的供餐、清洁等非核心业务陆续被认定原承包方的用工主体资格,围绕“真正雇主”的范围和谈判议题,矛盾才正式拉开帷幕。


崔惠? hersto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