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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YouTube和Instagram成瘾的科技巨头有罪”

Posted March. 27, 2026 09:17   

Updated March. 27, 2026 09:17


美国陪审团首次就YouTube和Instagram等社交媒体对青少年造成成瘾等精神健康损害的主张,作出了认定科技巨头有罪的裁决。鉴于全美与此相关的诉讼多达数千起,此次裁决被视为打开了追究运营社交媒体的科技巨头责任之路的“样板审判”。

据美联社等媒体25日(当地时间)报道,当天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法院陪审团裁定,Instagram运营商Meta和YouTube运营商谷歌应向原告共计赔偿600万美元(约合90亿韩元,Meta承担420万美元,谷歌承担180万美元)。原告、20岁女性凯莉•G•M(化名)起诉称,Instagram和YouTube的算法旨在诱导青少年成瘾,导致她从小便遭受焦虑、抑郁等损害。

此前,科技巨头依据1996年制定的《通信规范法》第230条(“平台对用户上传的内容不负责任”)实际上免除了所有法律责任。然而,在此次诉讼中,陪审团经过9天的审议后判定,“问题不在于内容本身,而在于社交媒体运营企业将平台设计得具有成瘾性”。并指出,“这些平台对儿童和青少年有害,两家企业均未向用户警告其危险性”。

《华盛顿邮报》分析称,“此次裁决表明,针对科技巨头的法律保护机制正在发生变化”,“这是法院为改变硅谷格局而采取行动的信号。”《纽约时报》报道称,“此次诉讼堪比上世纪90年代针对大型烟草公司的诉讼”,“当时陷入窘境的烟草公司最终支付了超过2000亿美元的和解金,停止了面向未成年人的营销活动,此后严格的烟草监管使吸烟率下降。”


林雨宣 imsu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