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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养老金社会主义铺路的资本市场法施行令修订,应全面重新考虑

为养老金社会主义铺路的资本市场法施行令修订,应全面重新考虑

Posted October. 17, 2019 07:28   

Updated October. 17, 2019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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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韩国经营者总协会向政府提交了要求全面撤回上个月政府立法预告的资本市场法实施令修改案的意见。现行资本市场法对单纯以投资为目的、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参与经营的道路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但是,实施令修订案将国民年金等公共养老基金为改善企业支配结构而推进变更章程的情况归类为“不是为了影响经营”。修订案还规定,如果公司或管理人员有违法行为,养老基金的相应应对行为也不会对经营造成影响。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国民年金虽然是单纯投资目的的股东,但完全可以对经营提出意见。文在寅总统从大选时期开始,就通过竞选公约提出强化国民年金的所谓“机构投资人尽责管理守则”来牵制大企业总裁的意见,此次资本市场法执行令的修改也是其中一环。

 国民年金投资已积攒630万亿韩元,仅在韩国国内股市就投资了近130万亿韩元,是韩国最大的投资者。国民年金以单纯投资目的持有5%以上的上市公司就接近300家。如果施行令修改案得以通过,将比过去更容易介入企业的经营。

 修正案中不符合常识的条款也引人注目。为改善支配结构的章程变更并不是为了影响经营,而这是违背常识和逻辑的。削弱金融当局对国民年金的报告义务也不符合世界趋势。

 国民养老金基金运用本部以加入者的养老资金为杠杆,一直试图介入经营权。今年3月,国民年金基金运用本部决定反对已故韩进集团会长赵亮镐出任大韩航空理事,并对SK会长崔泰源当选理事表示反对,其理由是“侵害企业价值”和“侵害股东权”。如果今后处于政府控制之下的国民年金能够以模糊的判断标准左右几乎所有主要企业或首席执行官的去留,这将是“年金社会主义”。

 国民养老金是将运营权交给政府,通过理财把资金回到养老资金上,而不是利用这些资金教训政权不符合自己倾向的企业。如果想主张“完全没有这种意图,只是为了投资企业和国民年金的长期收益”,首先要改变国民年金的支配结构。在公共年金拥有股份表决权的17个经济开发与合作组织(OECD)国家中,最高决策机构首长是由总统任命的现任长官的国家,只有韩国一个。不需要国会讨论程序的实施令修改推进法也是小伎俩。它需要全面的重新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