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崔泰源会长被判4年有期徒刑,确认“不再宽容大企业非法行为” 

崔泰源会长被判4年有期徒刑,确认“不再宽容大企业非法行为” 

Posted February. 28, 2014 03:18   

한국어

大法院将涉嫌贪污公司资金的SK集团会长崔泰源判处了4年有期徒刑、其弟弟崔载源首席部长也被判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这让财界受到了冲击。财界排名第三名的SK领袖崔会长被判4年徒刑,这是在之前的犯法大企业领袖中最重的刑量。主要集团领袖在审判中确定有期徒刑也是少有的事情。 

崔会长涉嫌将集团子公司的资金465亿韩元转移到海外,投资在期权交易商,因此被非拘留起诉,在1审中被判4年有期徒刑,被法庭拘留。律师们主张:为了辨别真相,需要进行补充审理。但是大法院没有接受这个主张。大法院上诉审是判断下级审判的法律适用及解释是否适当的审判,如果刑期在10年以下,不会进行缩短刑期的宣判。 

这次的判决平息了“有钱无罪”的争议,反映了严惩企业犯罪的司法部的意志。根据大法院量刑委员会的统计,法院在贪污、渎职犯罪上各在2009年和2010年表现出了96.7%和94.3%的量刑遵守率。改正“有钱无罪”是值得肯定的事情。但是也有必要警惕受到社会气氛的影响,给大企业判处更重刑量,陷入“有钱有罪”的诱惑当中。 

在大企业经营上,领袖的影响力很大,如果领袖经常缺席,有可能会引发经营空白或经营长的差错。在SK崔会长被拘留后,新事业的发展和大规模收购合并等重大经营问题受到了阻碍。崔会长兄弟的有期徒刑对SK凯说可能是危机情况,但是SK不是个人企业,也不是小型企业,应该以专业经营人士为中心,表现出SK的竞争力。

出现财阀非法事件后,财界习惯性地表示“请考虑对国家经济的影响”,要求减刑。但是在崔会长审判过程中,一审裁判强调了“不能将被告人对经济界的影响当作是减刑的理由”,在上诉审和上告审都维持了这个判断。企业家们不能再期待法律的宽容,要下决心进行守法经营。要打破限制企业活动的不必要的企业规制,但是也不能因为“对经济的贡献”而减轻对部分财阀领袖非法行为的规制,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