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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最终被法律击败的李光载

Posted January. 28, 2011 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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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接受前泰光实业会长朴渊次贿赂而在1审被判有罪的李光载,在去年参选江原道知事的时候就受到了“能否做满4年任期”的质疑。但是李氏还是坚持参选,民主党还支持了他。他虽然在6•2地方选举中获胜,但是根据地方自治法只能维持道知事的职位,不能履行职务。对此李氏主张在确定判决之前被停职是违宪行为,要求宪法裁判进行裁决,宪法裁判所也下出了不符合宪法的决定。随之李氏虽然恢复了职务,但是因昨天大法院的有罪判决,最终丧失了道知事一职。

政治最终未能胜过法律,李氏在成为道知事的7个月后、执行职务5个月后被撤职。如今只能通过补选再选出道知事。国家法律在选举之上是法治主义的基本原则。试图用政治超越法律的李氏和支持他的民主党要认真对待大法院的判决所代表的意义。李氏和民主党对之前和以后的江原道政治混乱具有责任。

李氏之前一直主张自己无罪,但如今这样的主张也毫无效果了。负责李氏事件的大法官朴时焕在2004年总统弹劾中以代理总统的身份参加,之后被任命为大法官。与李氏具有类似背景的朴大法官等4名大法官都认为其接收了非法政治资金,估计他很难再次主张自己无罪。

卢武铉前总统和亲卢政治势力所标榜的就是道德性。李氏在卢武铉总统时期曾担任总统国政情况室长,与忠南道知事安熙正被称为“左光载、右熙正”,是卢政权的核心人士。但是总统任期结束后,失去权力庇护的386表露出了其真实面目。与李氏一同属于卢政权“386师团”的民主党议员徐甲元议员也被确定接受了朴前会长送出的非法政治资金,于当天丧失了议员资格。

江原道在4•27补充选举之前只能以代理权限的形势运营。江原道知事补充选举将花费122亿韩元国民税金。需要设立追究提供再选、补选原因,让其原因提供者和所属政党缴纳选举费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