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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日律师团体“1965年请求权协议不充分”

Posted December. 11, 2010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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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与日本的律师团体将发表以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议难以充分补偿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时期损害的共同宣言。

据韩国律师协会(简称韩国律协)和日本律师协会(简称日律协)10日透露,两个团体于11日在东京召开共同讨论会,且发表这一年期间的共同研究结果。在首尔和东京同时发表的共同宣言包括“以1965年韩日请求权协议难以解决日本军慰安妇或库页岛征工受害者、原子弹爆炸受害者问题”的同时,还会提示两个律师团体主张的对策。据悉,宣言文中还包括“要求日本政府全面调查从韩半岛掠夺的文化财产并且返还”的内容。

韩国律协日本帝国主义受害者人权小委员会崔凤泰委员长表示:“有各种意见,10日调整最终文案后会正式发表。将包括划时代的内容。”

据悉,韩国有梁三承副会长和李明淑人权委员长、金晋局、金镐喆、李秀景、张完翼、郑寅凤、郑载勋律师等,日本有高木光春日律协副会长以及蓝谷邦雄、川上诗郞律师等出席11日的活动。另外,韩国的太平洋战争牺牲者家属协会和离散家属协会等受害者团体的50余名工作人员还会访日并参观讨论会。

另外,包括韩国在内的9个国家受害者们12日在东京市额外举办活动后,于12日访问日本国会并敦促损害赔偿。



金昌源 changki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