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公司某代表,向起诉自己的女职员泼硫酸一案,大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
电子装备行业H公司代表李某(29岁)向以债务问题提出诉讼的职员朴某(27岁•女)泼出工业用硫酸并造成严重烧伤。大法院1部(主审金能焕大法官)决定对违反处罚暴力行为等相关法律的李某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大法院还对听从李某的命令并向朴某泼出硫酸的H公司职员李某(29岁)判处有期徒刑12年、对帮助硫酸搬运的职员金某(27岁)判处有期徒刑1年及缓刑2年、对帮助这些人当时间证人的南某(24岁)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及缓刑1年。
裁判部表示:“根据相关证人的口供可知,公司代表李某是与职员们合谋闹出硫酸抛掷犯罪行为。但是鉴于硫酸泼出的身体部位和这种犯罪导致的死亡可能性,很难判断李某故意杀人罪,因此对于杀人未遂嫌疑,我们判处无罪。”
朴某既是公司职员,也是公司投资人,公司代表李某与朴某因经营权问题闹翻,2007年朴某辞职,提出了2700万韩元的工资诉讼并胜诉,接着朴某以诈骗嫌疑向检方投诉了李某,结果李某被迫接受刑事裁判,这成为了李某泼硫酸的动机。之后,李某与自己的下属职员们合谋,去年6月在京畿城南市朴某家附近向正在上班的朴某泼硫酸,导致朴某的面部和身体遭遇3度烧伤。
全星哲 daw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