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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国会议员小额捐款

Posted March. 29, 2010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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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美国民主党大选候选人竞选当时,巴拉克•欧巴马候选人通过因特网从150万人身上筹备了2亿6500万美元的捐款。其中的47%为不足200美元的小额捐款。美国联邦议会2002年通过了禁止“软钱(soft Money,企业或团体向政党提供的捐款)”的《麦凯恩•法因戈尔德法案(McCain-Feingold Act)》。此法案限制资本家直接向政治圈捐赠资金,而且一般市民向个别政治人只能提供低于2300美元的捐款。但是,如果通过非营利民间团体的话,可以进行无限制的捐款,并向特定候选人提供。

▷以2004年总选为前提,韩国也修订了政治资金法,禁止了法人•团体的捐赠活动。如果一个人捐赠10万韩元以下的捐款,会享受到赋税减免的特权。此法被称为“吴世勋法”,这也是为了防止企业的黑钱向政治圈流入、并更加盘活小额多数的政治资金活动的目的下被制定的。但是意图“善”,不代表结果也“善”。

▷劳动部所属的6个机关工会,去年强迫2313名会员每人向30多名国会议员提供10万韩元(一共2亿3000万韩元),此行为被选举管理委员会所揭发。被禁止筹备捐款的工会,却选定候选人并向候选人提供强迫性的捐款。这是滥用小额捐款制度的行为,而且还导致禁止法人•团体捐赠活动规定无效。

▷一到年末的话,很多企业干部们以“职员们的小小心意”的名义下,拿着10万韩元单位的捐款盒来到国会议员会馆。据悉,韩国水资源公社去年向企业干部们发出“向3名执政党议员每人提供10万韩元的政治捐款”邮件的事实被公开,并引起了不少言论。2006年,一家企业从职员们身上一共筹备5000多万韩元(每人10万韩元),并全额向当时的执政党议员提供,结果被起诉。为了提高政治资金透明度而被制定的小额捐款制度,不能变成企业或政府所属机关的非法资金传达道路,必须尽快找出相应对策才行。

评论员 朴成远 sw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