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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旧的法令成为高科技融合产品的绊脚石

【社论】旧的法令成为高科技融合产品的绊脚石

Posted March. 27, 2010 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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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LG电子开发了可以管理用药和测量血糖的测量糖尿的手机。但是,医疗法却把它归类为医疗仪器,还要取得许可才行。因此,LG电子只好放弃了这一开发。一家推进远程医疗服务事业的大企业,在发现医疗法对于远程医疗的诸多制约之后,便放弃了。开发铲车和货车结合的铲货车的交通运输设备公司,也被无认证标准为由,推迟了产品认证的时间多达4个多月,使其遭受60亿韩元以上的损失。

智能手机、屏幕高尔夫等多领域技术结合的远程医疗产品,蜂拥而至。但是,因为法令和认证标准跟不上产品的开发速度,使得这些产品要不就没法投放到市场,要不就直接被迫放弃生产。大韩商工会议所以国内1346个公司为对象,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41%的公司都有被推迟集成产品上市时间的经历。4家大公司中有1家公司表示,在完成产品开发之后,因为没有适用标准,其产品认证被拒绝或被推迟。还有,91.5%的回答表示,为使集成产品和产业变得更加活跃,有必要采取特殊的支持法令。

不同领域的技术和产业间的融合是未来的成长动力。我们要将具有竞争力的造船、钢铁、汽车、半导体等产业和信息技术(IT)、生命工程技术(BT)相结合,使所有产业同步增长。汽车产业的20%以上都是由IT技术组成的。因此,汽车产业的发展离不开IT技术。德勤咨询展望,世界融合市场将急速扩大,到2013年,其市场总额将达20兆美元。

集成产品之所以面临困境,是因为原有的支持个别产业的产业发展框架始终如一。包括IT技术在内的BT、纳米技术(NT)等新技术的发达,推进了产业间的融合。但是,监管机构却无法迅速的准备相应的相关法令和标准。卢武铉政府执政时期,能够接收广播及通信融合服务的网络TV商业化被推迟,便是其事例之一。

2002年起,美国开始推进“提高人类执行能力的融合技术政策”。2004年,欧洲确立了“欧洲知识社会,融合技术政策”。同年,日本也提出了“新产业创造战略”。我国政府也有必要尽快制定促进产业融合的法律,填补个别法的死角。政府的相关单位也要配合技术融合的趋势,改变系统和姿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