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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世宗市问题不应再进行政治争论,而是该让内容接受国民的审判

[社论] 世宗市问题不应再进行政治争论,而是该让内容接受国民的审判

Posted November. 06, 2009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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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百年大计的良心”和“信守承诺的政治”。 这两句话都非常好,但是对国民来说这些只是徒有其表的“修辞”。有关世宗市的争论中,国民想知道是选择“坚持原案论”或“修改对策论”都有什么利弊。国民想知道哪个可以在10年后、50年后给4800万名韩国国民和2200万名朝鲜居民的综合—7000万同胞及其子孙带来更好的帮助。

如果按照原案将总理室和9部2处2厅的政府机关转移到世宗市的话,忠清圈和庆尚道、江原道、首都圈有什么好处?如果按照原案建设“行政中心”城市的话,能否实现50万市民自给自足?世宗市建设后大田等其他忠清地区会不会出现萎缩?

2005年3月份在国会通过行政中心综合城市特别法的时候,大国家党的首都圈及当时非主流(如今的主流)议员们进行过签名运动、抗议示威、禁食斗争等,表示了激烈的反对。朴世逸议员当时还辞退了政策委员会议员职位和议员职位。当时的代表朴槿惠对从卢武铉政府的大选公约“首都迁移”转变到“首都分割”,表示“劝告性同意”是根据原则下的结论还是考虑到忠清圈投票数的决定? 既然已经说好了,就应该信守承诺? 谁跟谁约好的?

李明博总统在过去的大选中,在最后阶段对世宗市计划表示了赞同,就因为这个理由要让他兑现承诺的这些人根据什么原则对李总统的核心公约—大运河构想就那么的反对?亲朴(亲朴槿惠)议员中,原先表示将总理室和9部2处2厅转移到世宗市的原案确实存在问题,但后来就因为朴前代表的一句话再也没有提过这件事,这是什么原则、什么一贯性?

2002年大选时,作为大国家党候选人批评了首都搬迁公约的自由先进党总裁李会昌,如今要求政府部门搬迁,与民主党代表郑世钧表示统一意见的行为,是国家领导人该有的态度还是地区盟主的态度?

李总统以“国家百年大计”开头,由国家总理郑云灿站在前线的世宗市“修改对策论”又如何?只要建造以企业中心的绿色城市、科学新城市、产业城市就可以成为自给自足的发展城市吗?如果将政府部门搬迁到世宗市的话,国家效率和国民便利上会出现问题吗? 郑总理说要在世宗市花费更多的预算,但是给世宗市这一小城市花费巨额国家财政的话,全体国民会同意吗?日益增多的修改主张在朴前代表的“约定”、“原则”发言出现后出现了萎缩,看到这种情况就说“先根据原案进行”的部分亲李(亲李明博)议员们,真的是有责任的执政党议员吗?还是见风使舵的专业改路线议员?

如果是有责任感的负责人、政治家就应该给国民的这些疑问做出明确的答复。不能用感性的口号权利游戏误导国民。为什么要进行原案或修改案,先要从费用效果方面提出明确的计算书,然后再就哪个才是考虑到朝鲜半岛未来、符合国家利益问题接受国民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