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情报院正在推进可以在没有令状的情况下调查个人和法人有可能用在恐怖活动的金融交易信息的方案。根据“有关特定金融交易情报的报告及利用等法律(金融情报报告法)”,金融情报分析院(FIU)院长可以向检察总长、警察厅长、国税厅长、关税厅长、中央选举管理委员长提供2000万韩元以上的金融交易信息和调查所需的其他金融信息。国家情报院主张,检察可以偶尔阅览从FIU接受的金融信息,但是因为金融交易信息的公开限制线,不能及时应对恐怖活动调查。
为国家安保预防恐怖活动是不可忽视的工作,同时我国想进入国际防止洗钱机构(FATF)就需要拥有切断恐怖资金的法律装备。但是司法、情报机关在阅览个人金融交易是要有限度的。调查情报机关随便阅览金融交易信息的话,会损伤金融秘密这一大原则,有可能导致动摇市场的稳定、极大地侵害国民私生活。
国家情报院曾滥用情报收集权,导致对特定人士进行幕后调查、侵害国民基本权利的副作用。不用追溯到独裁政权时期,在金大中政府时期国家情报院也因为非法监视、窃听引发了争议。卢武铉政府时期的2007年大选时,国家情报院科长级人士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收集了李明博候选人的房产拥有现况或税金缴纳明细单等个人情报而引发了争议。在国会稽留的“有关国家恐怖活动的基本法”制定案中,政治圈激烈反对将恐怖活动危险人物金融交易信息收集权限交给国家情报院的原因,也是国家情报院的“自作自受”。
也有传闻说,国家情报院院长元世勋就任以后参与了与固有业务没有直接关联的事情。虽然没法确认这样的传闻是否属实,但是最近传闻的频率变高本身就是不寻常的。光国家情报院的“保安信息收集活动”就已经引来了很多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很难相信没有令状的金融信息阅览会仅限于保安信息收集工作。之所以国家情报院院长在每次政权交替的频繁成为被调查的对象,有时甚至被拘留,都是因为国家情报院的工作根据政权或院长出现了动摇。
国家情报院如果有了工作上必须要收集的金融交易信息,就应该得到法院的令状后进行阅览即可。国家情报院当务之急的课题是开发符合国家最高情报机关威信的先进信息收集能力,恢复对政治中立中的国民的信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