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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产品回扣现象一经揭发,将扣除最多达20%的保险医药费

医药产品回扣现象一经揭发,将扣除最多达20%的保险医药费

Posted July. 31, 2009 08:50   

政府正式向“药品回扣”现象宣战。保健福祉家族部于本月30日指出:“为整顿药品的流通秩序,去除医药费用的泡沫,下月开始将减少制药商的医药产品回扣保险医药费,而最大减少幅度将至20%。”如果一名医生在一年内被揭发有相同的接受回扣行为,下降幅度将增至30%。

即,如定价1000韩元的医药产品,在首次被揭发有回扣行为时,将只剩800韩元,而被发现第二次,则会从800韩元扣除其中30%,最终划价则仅剩560韩元。就是说,将人为降低医生可以从中获取的利润。从今年5月起,医药从事人员的惩戒标准将变得更为严格,法院不会减轻接受方,即,接受回扣医生的刑期,而接受方及给予方均将得到相比之前更为严厉的处罚。

据悉,此次政策是至今相关回扣政策中最为有力的一次。此次政策不只是给予征收附加税等一次性处罚,而是强制下调占制药行业大部分收入的保险医药费用,给予医疗人员更为直接的打击。

出现这种强制性政策的原因在于,因有不少人提出制药商为增加公司产品销售,为医生提供回扣,使得医药产品含有不少水分。据公正交易委员会及国家廉政委员会调查,医药产品回扣规模已占制药商销售额的20%,随着医药费规模的增加,回扣的规模也在随之增长。

医药产品制造及销售团体为进行药品的透明交易,自发定下单项协议。而这项协议也将从下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此次协议内容有:“每人可提供10万韩元以下的食品饮品或谢礼”等较为具体的酬谢标准。福祉部则将参考协议记载的标准,判断正常的营销活动及违法回扣行为。过度回扣虽会成为管制对象,但正常医药产品销售活动产生的费用及属于医疗成本的学术支援活动等则不会成为管制对象。

而一直放任回扣现象的医生团体则有可能会反驳此项政策。近日,医生交流门户网站“docple”的一次舆论调查显示,参与调查的354人中占78%的276人回答:“制药商的回扣属正当营销手段,应给予拓展空间。”而只有5%的参与人群指出:“应杜绝此种回扣现象。”



卢智贤 isityou@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