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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国会议员Lobbyist

Posted June. 13, 2009 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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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bbyist是指,为特定集团效力,并以对政策或立法波及影响为目的,向政策议案者和政党、国会议员进行游说的人。在一些发达国家,这些说客,已合法化。但必须事先进行登记,并申报为谁效力、采取什么样的活动。在美国,仅在参议院和众议院登记的说客就达3万5000名,加上未登记者,共有约10万名说客。当然,他们的工作是有报酬的。这些人每年以游说得到的报酬为15亿美元(约1兆8000亿韩元),远远高于普通跨国企业的年销售额。

▷1990年中期,在英国有过这样的事情。著名周刊记者们设立皮包公司后,向500余名众议院议员为对象,进行游说。这其实是一个陷阱。结果,有2名议员落网。他们以,在众议院代表此公司利益进行发言为条件,每人获得数百万美元的报酬。这一切,都被媒体曝光。其两名议员受到数月禁止进入议院和降薪等处罚。其理由是,接受游说正常,但未向议会按法定程序申报。

▷在韩国,第17届国会时,曾要把Lobbyist进行合法化。当时,法案以备全,也展开了讨论会。这是出于,把在暗处盛行的Lobbyist,引入良性循环,以杜绝非议和贿赂为目的的举措。但最终,遭脱离现实的否定论,未能公开发布。当时,律师团体也极力反对。在韩国,虽然Lobbyist仍处于非法领域,但到处都在公然盛行。每当国会提出农协改革或学院规章制度、法律研究等议题时,出现过多支持一方的议员,也有可能是因为游说。

▷以民主党全贤姬议员为代表律师登记的D律师事务所,包揽了以国民健康保险团体为对象的多家医院医药费返还诉讼。接手了总诉讼额318亿韩元当中的313亿5000万韩元(98.6%)。全贤姬议员所属负责医疗相关政策法律的国会保健福利家庭委员会。虽然,她称已把代表律师职位移交给他人,只是暂未整理完,并且表示自己与此事无关。但,还是很难想象,D律师事务所接管这么多起诉讼,是属偶然。此外,成为国会议员后,仍继续律师一职,也遭非议,但可能因“律师议员”实力过强,没人追究,就不了了之。

评论员:李进宁 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