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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怂恿社会混乱,“顽固”的国家人权委员会

[社论]怂恿社会混乱,“顽固”的国家人权委员会

Posted June. 05, 2009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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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警方重新开放了在卢武铉前总统去世期间,为了维持公共秩序,用警用大巴封锁的首尔广场。因有些不法分子企图利用国民葬礼,演变出第二次蜡烛示威,警方在卢武铉前总统的国民葬礼期间,从源头上杜绝了首尔广场的示威游行。示威游行自由,属于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但,法律并不保护破坏他人安全及追求幸福的权利、生活权、通行权等的非法暴力示威。

政府为了防止破坏国民安宁和社会经济的非法暴力示威的出现,阻止存在潜在威胁的示威游行,是合法的。示威游行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将对社会秩序造成直接威胁的潜在危险示威游行。世界任何一个民主政府,都不会允许非法暴力示威游行。

国家人权委员会委员长安京焕前天发表的,“对我们社会的示威游行自由受到过大限制,表示顾虑”的声明,是无视法律和事实、失去客观的评论。人权委员会若想得到支持,应批评示威游行队伍的非法暴力行为,并呼吁他们克制。去年5月开始的蜡烛示威,造成首尔市中心瘫痪3个月,警察、新闻社遭到不法分子的攻击等无法无天的局面。就拿人权委员会未对未参加示威游行,或反对示威游行的多数市民们的权利进行讨论一事,他们也百口难辨。

在首尔,除了首尔广场,还有很多地方可以进行示威和游行。首尔广场是提供广大市民休息和文化生活的公共场所,并不是示威游行的专用广场。但,每到周末,左派团体都会独占整个首尔广场,用于政治集会。首尔广场应当属于广大市民和平使用。

人权委员会主张“警方带有攻击性的镇压方式,使国民生命和身体受到危害的可能性很大。”但,对于用竹棍等危险武器攻击警察,使警方受到伤害的示威队伍,未进行任何评论。在讨论示威队伍的人权和自由之前,人权委员会首先需要客观、冷静的平衡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