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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受国民帮助的银行是否尽到了责任及义务?

[社论]受国民帮助的银行是否尽到了责任及义务?

Posted October. 21, 2008 09:32   

政府出台向海外美元借债银行支付共1000亿美元的“1019金融市场稳定对策”,是为了给资金困难的银行提供流动性,减少其冲击的扩散。向银行提供的韩元和支付保障跟11年前的外汇危机一样,都是要从国民税金扣除。

银行又重犯了过去的错误。采用比储蓄利息更高的利息提供贷款,做容易而安全的资金交易的银行参与了过分的竞争。银行通过过渡的资产膨胀,将贷款从2004年末的536兆韩元增加到了今年的838兆韩元,增幅达到56%。 外汇危机时用短期资金充当长期资金的“期限不一致”营业形态也没有得到改善。因此国际金融市场因为危机而回收美元后,国内银行们就连还款明年到期的800亿美元也成了问题。如果是民间企业,会早就因为流动性不足倒闭。

虽然是从外国开始的金融危机,但是只顾利用丰厚的公积资金取得数兆韩元的利益,疏忽危机对应管理也负有很大的责任。给予支持的同时也有必要改正银行的道德松懈。过去,银行在克服外汇危机后就展开了“分享派对”。12个金融公共企业向职员支付了比市场银行更多的薪水,发放的奖金也比规定多出了很多。我国的金融支柱在没能还清一半2005年公积金的情况下,想向当时的会长黄荣基等49名高层职员提供163万股的认股权,最终因为国民的反对而没能得逞。

美国和英国也在进行支持之前做出了资本扩充等自救努力,同时提出了奖金和高层薪水结算时实行政府规制的要求。要让国内银行知道税金支持不是白得来的。银行如果一旦克服了危机,就应该立即进行经营改革,以此偿还向国民借的债务。也有必要向只顾自己利益的金融劳动委员会施压,让他们协助经营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