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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银行也可收购农用土地

Posted October. 07, 2008 03:22   

6日获悉:2日,国土海洋部在危机管理对策会议上,向计划财经部长官姜万洙提出了“及时以合理的价格收购公共土地的土地银行计划方案”。

政府将于本月内,以议员立法的形式递交“有关预备公共土地的法案”。如果通过国会审议,从明年7月开始,就可以通过土地银行进行土地买卖交易了。

根据计划书,土地银行将收购公共开发用地;土地市场安全用地;国有用地等3种类型的土地。

国土部认为,如果要建设企业团体和社会间接资本设施,就应该收购大面积的农地。计划书还指出:“农地法应当赋予土地银行与国家相等的、可以买卖农地的权利。”国土部认为,城市外围的农地具有开发潜力。

8月,农林水产食品部考虑到农地应传给耕作者的下一代的原则,限制了土地银行可以购买的土地的范围。当时的农地法修正案表示,土地银行只能购买自然农耕地以及计划管理区域的土地。对此,国土部申请了重新立法。

此次修正案还提出,如果企业已经确定要进行公共开发,在购买农地、冲田时,可以根据中央土地委员会的判决,强制性地购买土地。

国土部认为,强制性的土地购买权只会授予已经获得公共事业认证的公司。因此,应该不会出现财产纠纷等问题。

不仅仅是农田,填筑地也有可能成为土地银行收购的对象。根据当前的法律,填筑者拥有填筑地的优先购买权。但是,修正案希望将优先购买权转交给土地银行。

从本月开始,政府将对荒废的岛屿、河川用地等无人管制的土地进行为期9个月的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将绘制“公共土地总地图”。根据该地图,将制定国家与公共设施的比例,并且制定管理经营方案。



洪守镛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