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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餐厅实施牛肉原产地标示制度

Posted July. 07, 2008 09:02   

从本周开始,所有餐厅和食堂实施牛肉原产地标示制度。政府将通过3个月的时间,从10月份开始进行正式管制。农林水产食品部6日表示,修订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法施行令和施行规则,预计在7日和8日登载在官报并开始生效。

据修订施行令,与面积大小无关,不管是餐厅、婚礼自助餐等一般餐厅,或是快餐店和学校、企业公共机关医院等集体食堂,在销售牛肉、猪肉、鸡肉和其加工制品时,必须标示原产地。而目前只有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的一般餐厅标示原产地。

其中,牛肉同施行令生效同时适用。因此,从本周开始直接施行。但猪肉和鸡肉是从12月末开始适用新的原产地标示制度。

新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定,故意隐瞒牛肉的原产地和种类(韩牛或肥育牛)的标示,判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若不标示原产地或违反标示方法,判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金,同时处以一个月以下的停业等行政处分。

牛肉无论是烤类、汤类、蒸类、炸类,还是小菜和汤里放的牛肉都要标示原产地。猪肉和鸡肉的标示对像是烤类、汤类、蒸类和油炸类。

现在,政府将继续对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的、违反原产地标示制度的餐厅进行管制,但对于100平方米以下的小规模餐厅,先通过3个月的时间再进行管制。如果100平方米以下的餐厅故意伪造标示原产地,同样给予相应的处分。

本季度结束之后,政府计划从10月到12月期间,让农产品质量管理员和地方自治团体职员、市民、荣誉监视员等6000余名人员参与特别管制。

无视于方针的存在,有些人还是对管制的实效性持有怀疑的看法。因为,随着管制范围的扩大,管制对象为全国64万多家的餐厅,加上小菜和汤里放的牛肉,因此,对这些进行一一地管制并非易事。

对此,政府将对有举报或谍报的营业场所或已有违反记录的营业场所及新开业的餐厅,进行集中管制。

销售美产牛肉的直销肉店AMEAT表示,“5日和6日两天内卖了将近1800公斤的美产牛肉,而且上个月1日第一次卖了400公斤之后,其后的每天平均卖了800-1000公斤左右。”



朱性元 sw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