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随着法人税和所得税按一定比率添加的居民税统合到“地方所得税”(别称),然后让各地方自治团体自行规定税率和征税标准(定税金的标准金额)的方案正在推进当中。
这为的是扩充地方财政和引导企业投资,扩大地自体的税制自律权。
29日,据政府和总统职交接委员会,行政自治部门最近向国税厅提交了以地方税制队为名的公文。据悉公文中把法人税和所得税中占10%的居民税,统合到了另行税目地方所得税当中,还协议了给地自体征税裁量权的方案。
据公文会把按法人税和所得税一部分来征收的居民税转换成独立税,但是将会商讨:适用地自体别差等税率;税率3%等来单一化;法人和自营业者(包括个人)适用税率二元化,3种方案。
推进居民税统合的原因最主要是因为各个地自体可以独立于中央政府的税制变更,更加稳定的运营财政。
行自部相关人士表示:“因现行居民税按照国税人法人税和所得税定率来计算,因此一旦中央政府降低法人税或所得税,那么地自体的收入也随之减少。”
随着新政府决定阶段性降低法人税率,有些人指出地自体财政健全性会令人担忧。
为各地自体引进投资要弹性的调整税率和过税标准的主张,也正是地方所得税新设争论的背景。
交接委员会相关人士解释到:“要想让地自体更顺利的引进投资,就要确保道路等基础设施,并使他们定出比其它地自体更对企业有利的(低的)税率。”
但是因财政经济部等仍持着“一旦把所得税从居民税和法人税中分离出来,那么这只会增加一些投资环境好的地自体的税收”这样的否定态度,因此政府内部还需要补充协商和交接委员会进行政策调整。
据悉,行自部2006年居民税总额为6兆2148亿韩元,这占全体地方税收的15%左右。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