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不能拒绝“无事故”车险

Posted January. 05, 2008 07:23   

한국어

从近日起,以驾驶者的无事故经历,居住区域,年龄以及车种等理由,拒绝接受车险的,损害保险公司将受到金融监督当局的制裁。

4日,根据损害保险行业金融监督院在2日提出:除了在近3年间造成3件以上交通事故的司机,以及保险诈骗的嫌疑犯,所有的司机都可以在自己信任的保险公司入车险。

部分保险公司把保险金额最高降低60%的条件,即从2006年开始7年,到从2007年开始8年,从今年起甚至提高到了9年,但保险公司仍以因保险金额打折幅度过高而收益减少的理由,拒绝长期无事故司机加入保险。

有些保险公司还提出额外的条件,例如要求加入缴纳保险资金特约商品或者伤害保险。

居住在交通事故频发地区的司机,高价外地车司机,十几岁司机们被拒绝加入车险的情况经常出现,引起了这类司机的很大不满。

金融监督委员会决定今后会调查实情,对于有违反行为的保险公司给予相关人员问责,或者机关警告等制裁。并规定,对于损害保险公司对于常出事故司机的拒保行为,需要用书面形式解释。

从4日开始,损害保险协会将组织车险交接商谈中心,接受拒保司机的申告。



张源宰 peacechao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