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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及时恢复恐吓信,导致事件进一步扩大

Posted November. 12, 2007 06:16   

李钟旺(58岁),三星集团常任法律顾问兼法务室长(社长级),与9日递交了辞呈。他在当晚发给战略企划室任职人员的电子邮件中批评道:三星集团法务组长金龙哲律师提出的对三星的非资金交易的疑惑是“谎言的暴露”。李钟旺的辞呈可能将在12日左右受理。

有人指出,李钟旺室长的下台是围绕着这周开始进入正式调查的三星集团贿金事件,三星集团和金律师之间的实体攻防的序曲。

▽谎言的暴露引发愧疚感

李室长在这封电子邮件中说:“金律师的问题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作为法务责任人我赶到非常的惭愧。”并表示:“此次事情,本质上是因为金律师暴露了谎言。”

他指责说:“金律师作为检查出身的法务人员,利用在三星集团工作了7年的经验,巧妙的设计,使大家信以为真。对于这样一个不道德的人,作为同样的律师,我赶到愧疚。”

李室长特别解释说:“金律师的夫人在今年9月前后送来‘恐吓性’信时,曾经提醒过经营层,立足于法律原则不应该应对,但是最终公司还是受到了重创,所以我要为当时的判断负责。”

对于“糕点价钱检查”事件,人们反问:“三星集团的员工里面,有谁曾经得到过去送糕点钱的指示?”

李室长在提出辞呈之前,在大韩律师协会申请取消律师资格。他还说:“从今开始,将不会以律师的身分出现。”这也就是说,李室长自己放弃了做律师的资格。

据了解,李室长在做辞职的决定之前没有和三星集团战略企划室长李鹤洙进行商议。三星集团的有关人员表示:“李鹤洙室长曾竭力劝说过李室长,但无济于事。”

李钟旺室长通过了第17次司法考试,法务部检查一科场,首尔支检刑事部长,大检察厅搜查企划官等检查考试中的“精英测试”。1999年,因为“政界服装事件”和当时的监察厅首脑发生矛盾时也像这次一样提出过辞呈。

▽恐吓信的内容是什么?

三星集团今天指出,关于金律师的夫人的3封恐吓信的内容可以解释为是勒索钱财。

三星法务室常务李秀衡在与记者们会面时说道:“李室长因为公司没有根据它的提议对这封恐吓信做出及时应对,所以才扩大了事件影响,因此感到自己有很大责任。”

李常务对于三星的应对指出:“如果三星集团告发金律师,可能会形成个人和三星,弱者和强者之间的斗争。”还强调说:“现在更重要的是弄清事实,把真相找出来。相关的法律应对措施应该是在事实关系都搞清楚后再考虑的问题。”

对于记者的:“李室长是不是应该在辞职之前先调查事实的问题呢?”回答道:“此次事件是相对单纯的。事实的关系才是真正的争论点。可能会有围绕着法理解释的各种意见,但是事实只会有一个。”



全芝星 裵克仁 verso@donga.com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