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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国家情报院拒绝法庭证言

Posted October. 17, 2007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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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达南山国家安全策划部(国家情报院的前身)后,进入了地下室。自从换上军绿色军服后,在一段时间内受到了非人的待遇。朱黄色电灯泡像怪物般照明的阴暗的房间里,受尽了难以忍受的虐待。(略)一位干部出现后,开始一段残酷的威胁和粗暴的话:“在把你带上飞机飞往济州岛的途中扔进大海,或带上汽车到大观岭深山把你埋掉。”(略)旁边的屋还传来了某记者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这是出自1980年中期,担任东亚日报编辑局长的某位人士所撰写的一部书上的内容。这是表明国家情报机关在以前以“利国”为由,多么的不择手段对舆论工作者进行残害的例子。这当然是残酷的行为和重大的犯罪行为。这些被残害者还要写坚决不会泄漏这些机密的“决心书”。但是对于顾问的直接或间接参与人,还从没听说过有谁受到过任何刑事处分。不能把明确的犯罪,也因“工作机密”为由加以掩盖。

▷这次国家情报院拒绝了对金大中政府时期非法监听事件的二审法庭证言,这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这与允许相关职员证言的一审相比,有了180度的转变。难道一审时的检查官出身的金升奎前院长和现在的“核心情报员”金万福院长的思想状况存在差异?一审时,通讯监听部门总负责人(8局长)金某以证人身份证明,国家情报院的非法监听事实和林东源、申建前院长有责任,因此他们被判了有罪。

▷现在国家情报院,甚至对非公开证言也加以拒绝。他们把身份的暴露和限制活动列入了理由当中。但是规定“工作机密”的国家情报院职员法,不能在把非法监听看成重大犯罪的宪法及通讯机密保护法、司法的权威之上。暴露身份的理由也实为缺乏说服力。光金院长,就在阿富汗人质事件协商后和此次的韩朝首脑会晤前后,毫无遮拦的暴露了自己的身份。这也难怪,从总统开始就喜欢自作主张,那些“忠臣们”加以校仿也的确不难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