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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交易委员会实施操纵价格法案 衡量的任意度将会很大

公正交易委员会实施操纵价格法案 衡量的任意度将会很大

Posted September. 06, 2007 07:28   

据悉,公正交易委员会最近正在积极促进可以阻止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进行的技术开发等项目的研究。

5日,根据财政界和公正交易委员会的消息,公正交易委员会在上个月的13日,立法公布了“独占规制—公正交易相关法律”实施令的修正案,规定了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经营者是否有操纵价格行为的判断标准。且于本月3日结束了收集建议的工作。

公正交易委员会通过规制改革委员会和法制处的审查,预定在11月4日实施修正案。

修正案作为判断占有市场主导地位经营者是否有“操纵价格行为”的基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加了2项:商品价格与供应费用相比过高的情况;商品价格或利率相比同行业和类似行业的普遍水平过高的情况。

现行的实施令只把“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相比商品本身的各种费用变动,其价格明显提高或降低”的行为规定为价格滥用行为。

对此问题,财政界的有关人士强烈反对,并表示:“这是与市场原理背道而驰的民粹主义(大众迎合主义)的恶化”。部分政府部门也表示“确实存在问题”,并陷入了困惑。

因为一旦实施修正案,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即使不提高商品的价格,通过技术开发等手段降低成本,也会被认为是“操纵价格行为”,很有可能受到公正交易委员会的制裁。

一经济团体的有关人士说:“无视企业为降低成本做出的努力,只是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经营,还有谁会投资新事业,并致力于技术开发?这样的条例只能让我国企业在激烈的世界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公正交易领域的专业律师指出:“‘显着’或‘普遍’都是极模糊的概念,因此行政部门的人员任意恒量的尺度会很大。”

就此问题,公正交易委员会指出:“虽然立法公布的期间已过,但是预定在向规制改革委员会提出修正案之前,将继续收集财政界和市民团体的意见,确定最终案。”



赵龙雨 车志完 woogija@donga.com c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