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决定推进制订《司法秩序保护法》(暂称)。其主要内容是,如果就审判业务对审判员、检察官、法院公务员实施报复性犯罪行为,就加重处罚。
大法院19日召开全国法院院长会议,就制订《司法秩序保护法》达成共识,并决定在保护法中纳入保护审判员等审判业务从事者的人身安全和个人资料,对在法庭上闹事的行为加重处罚的条款。
目前,《刑法》中有对以举报人、证人为对象的犯罪加重处罚的条款,但对以审判员、检察官、法院公务员、律师、鉴定人等司法业务从事者为对象的报复犯罪没有加重处罚规定。
大法院决定,对可能在法庭上闹事的旁听者事先禁止其入场,对过去处以拘留和罚款的在法庭上闹事和污辱法庭的行为,如果情况严重,就通过上诉给予刑事处分。
大法院还决定,对在法院周围通过一人示威恶意诋毁法官的行为,以损坏名誉、污辱的嫌疑实施起诉和强行禁止其示威。
如果审判员觉得有危险,可以请求警方提供24小时贴身保护。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