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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定现代汽车派遣工人合法

Posted January. 04, 2007 03:00   

检察机关做出决定,即使公司内部的合作企业劳动者和本公司劳动者从事同样的工作,并在工资等方面存在差别,但只要本公司不对合作企业劳动者直接进行管理监督,就不属于非法派遣。

蔚山地方检察厅公安部(部长:秋日焕)3日就现代汽车非正规职工会和釜山地方劳动厅蔚山分厅状告现代汽车(株)代表和102家合作企业的代表等共128人违反《保护派遣劳动者相关法律(派遣法)》的案件做出了“无嫌疑”的决定。

去年12月,昌原地方检察厅曾对通用(GM)大宇汽车昌原工厂非正规职工会状告昌原工厂非法派遣的案件做出了通用大宇公司总经理和6个合作企业的代表分别支付300万∼700万韩元罚款的略式起诉决定,因此,此次做出的“无嫌疑”决定实属例外。

对于此次决定,经济界评价说,将使经济界有效利用公司合作企业,摆脱劳动界的非法派遣攻势,但劳动界抗议说:“这是使非正规职得以‘量产’的决定。”

现代汽车非正规职工会2004年5月向釜山地方劳动厅蔚山分厅状告资方称:“现代汽车和公司合作企业违反了规定,不得向制造业生产工厂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法》,公司在汽车配件组装业务等方面采取了派遣劳动者的措施。”

但是,检察机关当天表示:“现代汽车没有直接管理监督合作企业的劳动者,公司的合作企业独自对人事、劳务方面进行了管理。我们认为其没有违反《派遣法》。”

检察机关表示,如果现代汽车直接对合作企业的劳动者进行管理,合作企业只是单纯提供劳动者,这种行为属于非法派遣,但事实并非如此。

检察机关还表示,资方在承包合同中具体明示了组装汽车配件、车体配件质量管理、车辆运输等派遣劳动者要做的工作;合作企业代表直接向公司所属劳动者下达了具体的业务指示并行使监督权,因此,现代汽车同合作企业劳动者之间在劳务管理方面不存在“从属性”。

同时,检察机关还就现代汽车为临时补充空缺人手而运营的“公平改善班”表示,实际劳务管理工作大都和合作企业相同,因此做出了无嫌疑的决定。对于这个部分,警方向检察机关转达了“起诉意见”。

对此,现代汽车方面首先提出了“不便对检察机关的决定发表意见”的前提,然后表示:“公司内部的合作企业劳动者之所以增加,是因为由正规职劳动者组成的工会拒绝更换分配的职务。”

现代汽车非正规职工会委员长申秉斗(音)说:“检察机关的无嫌疑决定不仅使《派遣法》成为废纸一张,而且还是只有资方会接受的操之过急的处理结果。我们将向上级检察机构上诉。”

做出“非法派遣”决定的釜山地方劳动厅蔚山分厅表示:“根据劳动部的指针进行了调查,最终判定其是非法派遣,但由于最终决定由检察机关来做,因此会尊重检察机关的决定。”



鄭在洛 李恩雨 raks@donga.com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