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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难道要在争斗中走向公审中心主义

Posted September. 27, 2006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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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院长李容勋昨天作为巡视法院的最后一站,访问了首尔高等法院和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就最近贬低检察机关和律师团体的发言进行了道歉。但同时说:“我仍坚持检察机关、律师和法院要严格加以区分。”以此重申对公审中心主义的信念不会改变。他还说:“通过这件事情看到了新的曙光。我认为,我为法院做了一件大事。”这令人担心引发另一轮争议。

检察机关过去曾表示,针对公审中心主义,将扩大分开递交证据制度。虽然该制度早已实施了一部分,但现在看起来要“动真格了”。如果检察机关在起诉阶段不把调查记录、证据目录一次性递交,而分开递交,法官和律师会很头痛。这样法官在开始审判前就很难掌握事件的整个内容,律师将很难制定法庭上的辩护战略。

如果采用公审中心主义,将以当事人的法庭陈述为中心进行审判。作为法官就很难控制审判的进行。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从第三者的立场坐看双方激烈地辩护。特别是,随着检察机关提出的证据受到质疑,不但会引起检察机关的抗议,而且制造伪证也会变得更加肆无忌惮。而且分辨伪证也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情。如果审判延长,就会受到轻视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的批评。

从明年开始将试行把陪审制和参审制结合起来的“国民参与审判”制度。在未来5年内以杀人等重要犯罪为中心,每年将处理100~200起案件。因为要大幅增加审判次数和时间,要逐步增加法官人数和法庭数量。有人主张,将目前的法官人数(约2000名)增加10倍。现在不是法律三巨头较量自尊心的时候。要通过充分的协商和征求各界的意见,做好万全准备。特别是,司法部的强词夺理对解决事情没有任何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