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关于宪法法院院长提名人全孝淑的批判性舆论和任命动议案处理过程中引发的国会混乱局面,卢武铉总统不予理睬,昨天仍然做出了拿着“全孝淑筹码”前进的选择。那就是,决定向国会提交关于全孝淑的宪法法院人事听证申请书。此举回避了确保宪法法院政治中立性和国民信赖的案件的本质,仅仅是弥补了程序上的需要。国民认为只有全孝淑自动辞职才是常理,而此举却和国民的意愿背道而驰。
全孝淑已经在一次人事听证会上暴露了能力和资质方面的不足。特别是在内定宪法法院院长的过程中表现出的权力追随态度和宪法意识的缺乏,使宪法法院的政治中立性争论进一步扩大。只要是正常的政府,都不会在这种情况下坚持选择她。
由于宪法法院不是国民亲自选出的权力机构,所以,确保院长和审判官受到国民尊敬和赞同的权威非常重要。宪法法院院长虽然和审判官一样只拥有九分之一的权限,但其象征性应该毫不逊色于宪法价值的象征。全孝淑现在已经伤痕累累,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成为宪法法院的院长,那么在国家重大决定中,可能会发生无法得到国民信任的事态,这非常令人担心。再次发生弹劾总统或首都迁移法之类事件时,如果“全孝淑宪法法院”无法得到国民的信任,那么由此引发的国家混乱令人不敢想象。
卢武铉总统在任命宪法机构“首领”的时候,没有为国家的未来广集人才,而是表现出沉湎于司法考试同届生或意气相投主义的狭隘面貌。这不是正确行使宪法赋予总统的人事权的做法。现在,即使为时嫌晚,也应该取得所有政派的同意,在国民的掌声中挑选合格的宪法法院院长,这才是能够阻止政局混乱,使任期末的国政状况稳定的明智之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