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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 金秉准要说清楚到底有没有剽窃论文

Posted July. 25, 2006 03:53   

教育副总理金秉准被卷入1987年在国民大学任教时剽窃担任博士学位论文评审的申庸雨(已故)的论文的争议。金秉准昨天予以否决说:“我发表论文的时间比申庸雨的博士学位论文更早。”换言之,剽窃论文的是申庸雨。但他的辩白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金秉准承认参与申庸雨的研究过程。申庸雨为获得数据,对400名首尔居民进行了面试调查。而调查计划由金秉准制定。其结果是“平均分摊”。以同样的数据为依据,一个人发表博士学位论文,另一个人发表了学会论文。但金秉准说:“是我先发表的,所以没有问题。”那么,我们想问在大学执教20年的金秉准,这在学术上是一件光彩的事吗?

申庸雨完成论文的时间是1988年1月,而金秉准在韩国行政学会发表论文是在1987年12月,两者相差不过2个月。但申庸雨的论文是博士学位论文,所以应该是提前完成大纲。申庸雨的论文长达120页,金秉准的论文只有15页。两篇论文在题目和内容上有很多相似的部分。更何况,借用博士学位论文已成为学界的惯例。只靠先发表的说明,无法消除疑惑。

学界上只有标明准确来源时,才允许共享数据。1988年6月,在刊登金秉准论文的学会杂志发行时,申庸雨的论文已制作完成。但金秉准只是模糊地说:“数据通过申庸雨收集。”没有标明准确来源。这在学术、道德上都是理亏的做法。

我们也不能让去世的申庸雨站出来发表反对立场。但即便如此,也不应把受害者诬陷成加害者,毁坏故人的名誉。金秉准委托学界查明剽窃与否问题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誓要推进大学改革的他有没有这样的道德,却令人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