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项调查结果显示,由于发生大规模自然灾害时政府为紧急恢复受害地区而支援的储备金因单纯的程序问题而推迟分配,导致受灾地区居民的痛苦正进一步加重。
据监查院对政府2004年和2005年作为自然灾害恢复用资金而紧急支出的10项储备金进行监查的结果显示,从发生灾害到实际分配预算平均需要39.8天。
特别是,对于国务会议对各部门提出的要求进行讨论后议决储备金规模的案件,企划预算处实际分配预算的行政程序平均需要6.3天的时间。
监查院列举了过去两年内10件储备金支援事例中的一件(2004年3月中部地区暴雪),从国务会议议决、总统批准到分配预算只用了一天时间处理,监查院表示:“只用一天就可以完成的程序平均需要6.3天的做法存在问题。”
这是监查院最近提交给国会预算决算委员会所属大国家党议员金姬廷的《预算编制及执行现状相关的监查结果报告书》中反映出的结果。
据监查院提交的报告书显示,国务会议议决后总统批准等程序不是审查储备金内容的程序,而是单纯的行政程序,因此,没有道理花费大量时间。
报告书还指出,调查显示,在过去的两年里,从发生自然灾害当天到当事部门首次算定要求支援的储备金金额后上呈给国务会议,平均需要33.5天,这段时间也可以减少。
实际上,2004年3月中部地区发生暴雪灾害时,政府曾利用概算储备金(在确定损失金额之前执行,之后进行清算的储备金)制度,在灾害发生仅过5天后的3月9日就经过国务会议议决和总统批准程序,立即分配了预算。
閔東龍 mindy@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