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开放的我们党决定将今年年末期满的出租车公司增值税减免制度延长两年。
由于过去政府都是在6月份前后讨论税收减免事项的保留和废除事宜,而此次却提前两个月做出这样的决定,因此有人指出这是在5月份即将举行地方选举之前的善心政策。
党政双方18日表示,在国会举行了开放的我们党政策委员会委员长康奉均、第三政策调整委员会委员长禹济昌、财政经济部第一次官朴炳元等人出席的会议,决定延长出租车公司增值税减免制度的期限。
由于此次决定脱离了以往保留或废除非课税及税收减免事项的程序,因此可能很难避免对其“善心政策决定”的批评。
《税收特例限制法》第142条明确规定,各部门长官要在5月末向财政经济部长官上交包括对税收减免事项的保留或废除意见的税收减免评价书。
财政经济部根据该规定在5月末收集各部门的评价书,于6月份通过部门及党政协商决定废除或延长税收减免事项。财政经济部的一位负责人对此表示:“此次延长出租车公司增值税减免制度的决定确实比通常的程序要快。”
朴賢眞 witness@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