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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和外换银行介入数据造假案

Posted April. 11, 2006 03:00   

监查院调查中,有人陈述称,2003年出售外换银行时期,金融监督院向金融监督委员会报告国际清算银行(BIS)为标准的资本充足率的过程中,因金融监督院干部向实务负责人施压,最终报告了外换银行通报的亏损预测值。

10日,监查院第一事务次长河福东称:“被传讯调查的金融监督院首席复检官李某陈述称‘原计划向金融监督委员会报告金融监督院分析的资本充足率资料,但是因为局长进行指示,所以报告了外换银行通报的资料’。”

据监查院称,当时,金融监督院监察局和监督局分析的资料中,2003年末外换银行资本充足率预测值为9.14%。相反,外换银行在2003年7月,通过传真发给金融监督院的预测值是6.16%。

金融监督院并没有向金融监督委员会报告自己分析的预测值,而是报告了外换银行通报的亏损预测值6.16%。就是以此数据为依据,美资私筹基金龙星基金廉价收购了外换银行。

因此,监查院当天传讯,推测认为对李某首席复检官进行施压,向金融监督委员会报告外换银行通报的亏损预测值的金融监督院监查第一局长白某和前外换银行副行长李达镛等实务负责人,关于施压与否等疑惑进行了调查。

监查院还称,时任外换银行行长李康源(现韩国投资公社总经理)也承认,资本充足率6.16%是错误计算的结果。

据河福东称,李康源在监查院调查中承认当时提出的资本充足率6.16%“有一定程度的错误,还有些夸张”,但是还称“没有指示伪造数据”。

监查院方面认为,资本充足率造假标准是8%。如果监查院重新计算结果,资本充足率为7%水准,就是外换银行的失误,而监查院计算结果为8%以上,就可以认为是造假。

河福东接着还称:“外换银行没有经过银行经营委员会的许可,就在2003年3月随意签约,选定摩根斯坦利为经营咨询公司,李康源承认‘这是错误的行为’。不排除李康源介入签约过程的可能性。”

另获悉,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部长:朴英洙)根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以受贿罪嫌疑对时任外换银行经营战略部长全用准申请拘捕令,而检察机关在他的陈述中掌握了有关资本充足率造假经过的重要陈述。

当天,检察机关对参与资本充足率造假等疑惑的5名外换银行有关人士和前现任经济官员采取了禁止出国措施。因此,关于外换银行廉价出售案件而被禁止出国的人士增加到约30人。



朴民赫 鄭元洙 mhpark@donga.com needju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