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满13周岁的儿童进行性暴力的罪犯有望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另外,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开性暴力受害人个人资料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法务部26日表示,向国会提交了修订相关法律的意见,以便对儿童性暴力罪犯适用强奸罪,因法律上的不完善,儿童性暴力罪犯一直适用处罚力度相对较低的强制猥亵罪。
法务部在意见书中提出,如果对未满13周岁的儿童通过暴力或胁迫的手段进行性猥亵,将被列为“类似强奸”,和强奸罪一样处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务部解释说,一直以来,因对未满13周岁儿童进行性暴力犯罪接受公开个人信息审议的人中,78%适用了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可以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法务部还决定,就像最近引发争议的在职教师对合同工女教师实施性暴力的事件一样,普通人如果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开性暴力受害人的个人资料,将受到刑事处罚。
目前,仅面向调查或审判机关工作人员禁止泄露性暴力受害人的身份或私生活隐私。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法务部会根据受害人本人的意愿进行调查和处罚。
另外,法务部还提出,如果在没有得到受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在网络、出版物、广播媒体上公开其个人资料,将处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
针对一些利用“地铁秘密摄像头”等装置,在没有得到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拍摄,并将视频通过网络等媒体散布者,也将新设刑事处罚规定。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