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小规模建设企业而制定的义务转包制助长了不良工程。
这是随着建设企业得到工程,以低价转包给无执照建设业主或不合格企业之后,通过双重合同将差额作为秘密资金私吞而引发的事情。
▽脱离宗旨的义务转包制=推出学校新建工程的教育厅,在审查施工企业时,对将全体施工费的87%以上,分成几个部分转包专门建设企业的公司,会追加分数。
这是根据1989年建设交通部为了让地区的小规模企业得到更多的工程量,而引进的制度。执政党本打算从2007年开始取消该制度,但是应建设业界的要求,决定从2008年开始废除。
问题是在此前得到工程的企业随着将工程非法转包给无执照建设业主,从中牟取差额上。这样组成的秘密资金,将被转交给推出工程的教育厅干部。
实际上,仁川地方警察厅从1989年开始到最近为止,市教育厅所推出的17个学校新建工程进行调查之后,在上个月27日拘留了默认非法转包,并涉嫌从7个建设企业收取1.3亿韩元(收受贿赂)的市教育厅干部金某(45岁,5级)等2名。
据警方透露,招揽工程的企业将6个工程转包给了无执照建设业主。
警方根据此前得到的有相当数的企业定期性地给教育厅的高层公务员传达贿赂的情报,正在扩大调查。
在此之前,全北地方警察厅于上个月23日以在大学附设小学的新建工程过程中,收受了企业700多万韩元的嫌疑,对全州教育大学负责设施的职员(46岁)不拘留立案。
▽双重合同助长不良工程=仁川地区A建设的代表B某在2004年9月,以59.4847亿韩元从仁川市教育厅招揽了某高中的新建工程。
作为让组成财团的庆南的建设企业撤出该工程的条件,他给该建设企业传达了3亿韩元。
此后B某与和市教育厅干部金某相熟的无执照建设业主C某签订了以45亿韩元将工程一律转包给C某的合同。C某则将钢筋混凝土等各部分工程,以44亿韩元,分别委托给了17个专门建设企业。
而C某拟定出像是A建设将相当于中标价的88%的工程,转包给了专门建设企业一样的双重合约书之后,将差额转交给了B某。接近中标价的3分之1的15多亿韩元,相当于是与工程无关,就这样消失了。
某专门建设企业的代表表示:“由于是以过低的价格获得转包,就只能是进行偷工减料的施工。”并称:“甚至学校建筑物能够屹立不倒,都是个奇迹。”
去年,大韩专门建设协会仁川市会以164个会员公司为对象实施问卷调查的结果,42.8%的人回答说:“是原发包者要求拟定双重合约书的。”
作为其原因,依次是“为了对发包处隐瞒低价转包一事”(63.1%),原发包者秘密资金的组成(20.2%),原发包者强制要求(16.9%)等。
黃金泉 kchwa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