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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瞒着投资者将“股票型基金”转换成“混合型”

企业瞒着投资者将“股票型基金”转换成“混合型”

Posted February. 06, 2006 03:46   

股票市场像跳跳板一样显示出增长趋势后,降低股票编入比率的资产运用公司正不断出现。

据悉,特别是朝兴投资信托运用公司在没有告知投资者的情况下,将“股票型”基金转换成“混合型”基金,大幅降低了持股比重。

有人指出,当事资产运用公司虽然将此举的目的解释为保持基金的收益率,但关系到更改条约款项必须得到投资者的同意。

○随意更改条约款项……

朝兴投资信托运用公司于上月31日将2004年7月设定并正在运用的股票型基金“最佳长期住宅置备股票投资信托1号”转换成混合型基金。

股票编入比率从上月初的96%降低到本月初的69%,降低了27个百分点。受益于此,最近证券市场暴涨暴跌的现象没有对收益率造成大的影响。

但据悉,该公司在转换基金性质的过程中,并未在事前得到投资者的同意。

在本报采访组着手确认该事件后,该公司立即于3日下午在本公司网站上通告了变更条约款项的事实。

股票型基金是将净资产额的60%以上投资于股票的商品,随着去年股票市场飞速上涨,成为引发“基金投资热风”的主角。而混合型基金则是债券比重相对较高,可以将净资产额的30∼60%投资于股票。

朝兴投资信托运用公司股票运用本部长金成基说:“本应该首先告知投资者要更改条约款项,但由于内部的一些情况就先做了改变。”

该公司商品战略组组长金大一(音)解释说:“在该基金中,比起为进行长期投资而加入的投资者,借去年掀起的基金热风而加入的投资者更多。如果本钱遭受损失,可能会招来民怨,所以尽早将其转换成稳定的混合型基金。”

他还表示:“这样做保持了基金的收益率。不同意更改条约款项的加入者如果想要回购(中途提款),可以不用交付回购手续费。”

○规定含糊不清……

根据现行《间接投资资产运用业法》,如果要更改“和受益人的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必须举行受益人总会进行议决。

但关于“和受益人的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的理解却产生分歧。

金融监督院资产运用监督局局长朴光喆说:“资产运用公司如果想要把股票型基金转换成混合型基金,必须得到投资者的同意。”也就是说,转换基金类型属于“和受益人的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

而资产运用协会则主张说:“将基金类型从股票型转换成债券型的时候必须在事前明确通知投资者。但将股票型转换成混合型的时候可以在更改条约款项后进行通告。”

Mirae-asset投资教育研究所所长姜敞熙指出:“由于相关规定不明确,可能会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因为,如果规定不明确,其他资产运用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的状况,在不预先通知投资者的情况下更改基金的性质。

实际上,SEI ASSET KOREA资产运用公司也于去年末由于金融监督院指出名称混淆不清,将“SEI高红利balanced60”的基金类型从股票型转换成混合型,并只在网上进行了通告。

降低股票编入比率也是争论的焦点。

在最近1个月时间里,将股票编入比率降低10%以上的资产运用公司达5处,降低5%以上的资产运用公司超过了20处。

韩国基金评价总经理禹在龙说:“在长期投资文化稳固的发达国家中,即使证券市场的情况发生变化,资产运用公司也不能轻易改变基金的股票编入比率。”



孫宅均 so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