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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 仪典座位争执

Posted January. 07, 200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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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访问缅甸的全斗焕总统,因为比原定计划晚8分钟到达昂山墓地,侥幸逃过了北韩的暗杀。据说,他们出发之前,随行的仪典负责人晚5分钟出现,对此全斗焕总统有些不高兴,所以在房里多待了3分钟。等于是仪典负责人的失误挽救了总统。在仪典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座位安排问题。非常挑剔的外交仪典也会原谅“首任”国家元首的失误,但是仪典座位问题却不一样。

▷宪法法院院长尹永哲和8名宪法法官都没有参加3日在青瓦台举行的新年问候会。宪法法院方面称:“青瓦台将宪法法院院长安排在国务总理之后”,提出了历史悠久的仪典问题。此次青瓦台安排的座位是以总统为中心,右边是仪典序列第2位的国会议长和第4位的总理,左边是序列第3位大法院院长和第5位宪法法院院长等,宪法法院对此不满。宪法法院方面的根据是宪法法院是宪法机关,而且《国会法》第46条第3行(人事听证会)规定“大法院院长、宪法法院院长、总理”等顺序。

▷有些人指出“对实权总理的待遇不同吗”,但是青瓦台对此加以否认。他们主张,总统邀请3部重要人士参加的活动等根据惯例安排仪典顺序。就是说,不是政府首脑总统属下的总理,而是“代替总统总管内阁的总理”。青瓦台称:“演说顺序等方面宪法法院优先”,以此强调惯例,但是宪法法院并没有认可。宪法法院周围人士还举出对“行政首都法”做出违宪结论之后,宪法法院院长没有被邀请参加总统晚餐活动的事例,解释说:“这是想调低宪法法院位置的意图。”

▷“举行活动的时候如何安排国会议员和道知事座位?”这是向负责政府仪典的行政自治部仪典小组咨询最多的问题。回答是“根据活动性质等,再考虑活动连贯性自律决定。”还有一个“不要造成失礼”的注意事项。北韩发表权力序列名单,可是没有权力序列的民主主义国家决定仪典序列时,不仅要考虑职位、级别等因素还要考虑工资,真是随便预测序列也不太简单。

评论员 洪权憙 koni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