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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负担金制度引发风波

Posted November. 10, 2005 03:34   

围绕8•31房地产综合对策的一个核心内容《基础设施负担金特别法案》的争议正不断扩散。

国会建设交通委员会专门委员室警告说,政府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恣意执行该发案,重建联合和建设企业表示负担加重到双重甚至三重,并表示强烈抗议。

国会建设交通委员会首席专门委员(次官补级)安秉玉最近在“对基础设施负担金特别法案的讨论意见”中表示:“按照法案来看,政府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恣意执行具有准税收性质的基础设施负担金。”

关于基础设施负担金,虽然存在准税收的性质,但把征收对象及计算标准等通过总统令和建设交通部长官告示确定是错误的。

目前,国会正在商定并审议该法案。

安秉玉指出:“有人指出,开发负担金将于明年1月份恢复,如果再加上基础设施负担金,可能会使对开发事业的投资欲望大大萎缩,将费用负担转嫁到普通需求者身上,因此,必须双管齐下对此进行讨论。”

该报告书中预测,首尔江南30坪户型重建公寓每户将被征收3000万韩元的基础设施负担金。

最近,韩国建设产业研究院也公布研究结果说:“如果引入基础设施负担金,购买首尔江南32坪户型(专用面积25.7坪)公寓时,每户必须多交1617万韩元,而位于首尔中区明洞的仅有10坪的店铺也要比现在多交7957万韩元。”

重建联9日举行了紧急会议,并在会上表示:“如果基础设施负担金特别法案得以通过,社员将要承担难以承受的追加负担,因此将用尽一切方法阻止该法案通过。”

对此,该法案的主要发起人、开放的我们党议员郑长善表示:“如果不断有人指出负担金过重,可以在立法过程中多少做一些缓和。将在11日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广泛收集意见。



李承憲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