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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开发、重建公寓入住权将被视为住宅

Posted September. 07, 2005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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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判定是否属于1户多住宅拥有者时,再开发以及重建公寓入住权也将被视为住宅。

也就是说,拥有1套公寓和1个住宅的入住权,目前相当于1户1住宅者,但从明年开始,将被视为2套住宅拥有者,因此将根据实际交易价格交纳转让所得税。

因此,不仅是首尔江南地区的重建事业,江北新城事业也令人担心会出现差池。最近几年间,在首尔销售的新公寓中,通过重建和再开发供应的住宅占全体的57∼79%。

另预计,对于是否将没有实际建筑物的入住权视为住宅,将会引起法律角度的争议。

财政经济部6日对把再开发和重建公寓入住权视为住宅内容的《所得税法修正案》进行了立法预告。

财经部体制室室长金容珉称:“通过此项措施,原来的1户3住宅拥有者的1套住宅即使因再开发和重建事业消失,销售其他住宅时,仍被视为3住宅拥有者,并且需要交纳税率为60%的转让税。”

即使1户2住宅拥有者的1套住宅转换为入住权,不拥有实际住宅,也不能享有1户1住宅非课税优惠待遇。因为把入住权和住宅合计,被视为1户2住宅拥有者。

只是在销售入住权时,征收和目前相同水平9∼36%(拥有不足一年时为50%)的税率。



高其呈 黃在成 koh@donga.com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