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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党立法过程有可能引发违宪争议

Posted August. 16, 2005 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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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总统卢武铉15日表示:“针对滥用国家权力导致国民的基本人权和民主性基本秩序受到侵犯的犯罪,以及针对因此使人权受到侵犯的受害者进行赔偿和补偿的情况,应制定不适用或调整民事、刑事时效性的法律。”

当天,卢武铉在首尔钟路区世宗路光化门前的广场举行的光复节60周年庆典仪式上提出:“若要实现真正的和解,应当彻底查明真相,而后进行道歉、赔偿或补偿,同时恢复他们的名誉。”

对此,大国家党和民主党反驳说这是违宪因素。因此,立法推进过程将异常艰难。

与此同时,总统民政首席秘书官文在寅介绍说:“我们认为在民事上延长时效不存在问题。只是,就刑事上的法定追诉期问题针而言,《国际法》针对由国家制造的侵犯人权罪行实施过消除时效,因此在立法过程中国会可能就可行的方法进行商讨。”

但是,如果针对1948年建国后因国家权力主使的非法行为产生的侵犯人权事件,通过制定特别法使其不与时效发生关系的情况下,推进刑事处罚和国家立场上的赔偿及补偿时,危险争议将异常凶猛。韩国宪法禁止溯及刑法进行强制执行(刑法非溯及原则)。

大国家党对此立即反驳表示:“这是超越宪政主义的违宪迹象,这比推翻自由民主主义和市场经济的迹象更加危险。”民主党也指出:“因存在违宪迹象而可能引发矛盾。”相反,开放的我们党和民主劳动党就消除时效表示“赞成”,因此就制定特别法可能引发冲突。

引发溯及立法风波后,青瓦台发言人金晩洙表示:“刑事上消除核调整时效的问题应该进行商讨,原则上这是与未来相关的问题。”可见更倾向针对法定追诉期内的案件延长时效。

卢武铉还表示:“如果认为仅仅依靠《历史整理基本法》存在不足之处,应该考虑制作能将其完善的法律方案。针对最终判决应该形成相对灵活的复审申请条件,以此为被冤枉的受害者敞开使其恢复名誉的道路。”



金正勳 jngh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