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购入交易许可区域土地,最长5年内不允许出售

购入交易许可区域土地,最长5年内不允许出售

Posted August. 11, 2005 03:05   

한국어

从10月13日开始,在被指定为土地交易许可区域的地区购买土地,根据用途的不同,最长在5年内不允许出售。

另外,在申请土地交易许可时,必须同时提交购买资金筹措计划。

在全国被指定为土地交易许可区域的土地面积共达2.0926万平方公里(约63.3亿坪),占南韩土地面积(9.9601万平方千米,约301.29亿坪)的20%以上,因此,此次措施将使土地交易大幅萎缩。

韩国建设交通部10日对上述内容的《国土计划及有关使用的法律施行令修订案》进行了立法预告,并宣布在通过法制处审查等程序后,从10月13日开始实行。

据修订案,土地交易许可区域的土地转卖限制期限按土地用途分别有所延长,具体情况是:△农地自取得之日起2年(原为6个月)△林地从1年延长到3年△发展事业用土地从6个月延长到4年△其他土地从6个月延长到5年。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征收土地市价30%的罚款。

但是,对10月13日以前购买土地者不适用该修订案规定。

另外,如果因△移民△参军△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按照许可用途使用土地,可以不按照限制期限进行转卖。

在住宅用地上建设住宅后销售时,也可以在限制期限内转卖。

申请土地购入许可时必须提交的资金筹措计划资料,会被通报到国税厅等部门,用于调查是否有逃税和名义信托等行为。



黃在成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