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情报院7日宣布,对于报道说广泛窃听国内要人手机的本报报道(2002年10月25日刊A1、3版面),决定撤回上月6日由国家情报院的职员崔某等2名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的诉讼。
国情院高层官员宣布:“就《东亚日报》的报道,了解了此前的诉讼过程和内容,判断出是没有必要的诉讼,因此决定撤诉。”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公安2部在4月1日对名誉损毁的部分下达了“罪名不成立”的判决,法院也在6月10日驳回了原告方的所有请求。
但是崔某等2名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在上月6日重新向首尔高等法院提出上述,要求赔偿4亿韩元和刊登更正报道。
李鎭求 sys120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