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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食偷拍族”所提要求也太过分

Posted July. 11, 2005 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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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在酸奶中发现了耳环,要求赔偿10亿韩元,向青瓦台提出陈情书也没有成功之后,甚至还提起了诉讼。”(乳制品制造公司A公司)

“在吃拌饭的过程中吃出了米虫,无条件说是食品公司的责任,并要求赔偿1000万韩元。在遭到拒绝之后,还恐吓说会把事情散布到网上。”(食品公司B公司)

称发现了不良食品,而以企业或行政当局为对象要求赔钱的“食偷拍者”(音译)正在泛滥。

包含将不正当、不良食品申报奖金从现行最高30万韩元提高到1000万韩元的内容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在去年年末被公论化之后,进入今年以后,这样的现象大幅增加。

在“食偷拍族”的主张中,虽然也有事实,但是荒唐无稽地夸大其辞的事例非常多,因此不仅是企业,就连政府当局也大伤脑筋。

○ 网络的副作用?

A公司因有人通过网络向青瓦台提交了“酸奶中出现了耳环”的陈情书,而受到了工厂调查。

公务员甚至还对生产职职员的耳朵进行了仔细检查,但是就连串耳洞的痕迹都没有发现,因此得出了“没有问题”的结论。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目前诉讼正在进行之中。

网络、照相手机、数码相机的发达也对“食偷拍族”的增加起到了一定作用。在网络上堂而皇之地流传着题为《能够得到赔偿金的方法》的文章。已经到了令食品公司感到“威胁”的程度。

去年8月,一名居住在仁川的30多岁妇女向8个食品公司打电话说:“吃了你们的产品之后出现腹泻,3天没能去进行钢琴培训。”要求赔偿数百万韩元。

A公司的相关人士表示:“进入今年以后,要求赔偿金的‘食偷拍族’比2、3年前增加了2倍以上。”并称:“最近食品企业列出了‘食偷拍族黑名单’,共享信息。”

○ 行政当局也非常挠头

而需要支付奖金的行政当局更加头疼。

最近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对2000年以后的不正当、不良食品申报类型进行分析的结果得出,符合当初法律宗旨的危害食品申报只占全体的1.5%。

大部分都是折磨小商贩的内容。把在饭店吃出的头发用照片拍下来进行申报或是以用1辆小型卡车给多个餐厅提供食品材料的人没有申请营业执照为由来进行申报的事例也不在少数。

食药厅就将从本月28日开始执行的《食品卫生法修正案》,正在对“不正当、不良食品申报奖金规定”进行最后的调整工作。

具体研讨的方案是:对于类似申报以患有疯牛病的牛作为食品原料的“决定性错误”的情况,将大幅增加奖金,而对于“琐碎的不良食品”则降低奖金金额或干脆取消奖金。



許振碩 jameshu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