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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对离婚、分居夫妇中有两对是女方先提出要求

每三对离婚、分居夫妇中有两对是女方先提出要求

Posted July. 01, 2005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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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对婚姻和子女感到负担

据有关资料显示,年龄越小的女性对结婚越持否定意见。

从赞成“必须结婚”和“结婚比较好”的不同年龄段女性来看,60岁以上为86.2%,20~30岁为53.7%,15~19岁为46.9%。

而回答“结不结婚无所谓”的20~30岁女性为42%,15~19岁为46.4%,50~60岁为19.6%,60岁以上仅为10.3%。

对影响就业的因素,41.1%的女性首选育婴,其后依次是社会偏见和歧视性管理及制度(21.7%)、不平等工作条件(13.2%)、家务负担(9.2%)。在1998年的同类调查中,有31.4%的女性选择育婴负担,表明育婴负担越来越沉重。

在提议离婚及分居方面,妻子提出这一要求的比率(66.7%)明显比例高于丈夫(33.6%)。

○实现男女平等路途遥远

行政考试女性合格者比例从2000年的25.1%增长到去年的38.4%,女国会议员的比例从1992年的1.0%增长到2004年的13.0%等,在高层职位和专业职位上,女性比例在不断提高。

女医生比例为18.4%,牙科医生、韩医及药师行业中女性比例分别达到21.9%、12.1%及62.1%。由女性承担家庭重担的家庭比例也从1975年的12.8%增长到2005年目前的19.5%。

但是,有72.4%的女性回答社会生活中存在“性别歧视”等,认为目前男女平等不尽人意。据调查,工作单位、家庭及学校生或中感到性别歧视的比例分别为69.1%、40.9%及32.9%。

据调查,专业职位和管理职位的女性就业者比例为16.9%,低于男性(23.1%),女性平均工资仅为男性的56%,这说明女性指出的性别歧视有其事实根据。

因此,有分析指出,在不同国家的男女平等名次上,韩国仅名列第29位,同属儒教文化圈的日本和中国分别居第12位和第71位。



李炳奇 ey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