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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财经部将管制外国资本逃漏税行为

Posted June. 06, 2005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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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财经部决定,针对外国资本在“保税区”挂名设立有名无实的公司后,利用公司在免税的情况下对韩国进行投资的现象,向对其征税的方向推进征税协定和国内税法修订工作。但是征税协定需要经过与对应国达成协议,因先给予对方国家既得利益后再要求其舍利让步并非易事,因此此次条约修改能否形成还是未知数。

6日,财政经济部表示:“为针对外国人或韩国人以逃税为目的利用保税区对韩国进行投资所得收益征税,将明确在税法中进行相应规定。”

并补充表示:“为杜绝第3国居住者在韩国和韩国的征税协定国建立有名无实的公司并获得特惠,将进行明文规定,已签订的征税协定也会以此为方向进行修改。”

韩国目前已同马来西亚、美国、日本等62个国家签订了征税协定。

财经部国际征税科长李京根介绍背景说:“部分外国资金以征税协定为借口推托缴税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有必要将其明确化。”

一些舆论指出,进入韩国的部分外国资本利用保税区或征税协定即使获得丰厚收益也不缴税。韩国之所以出台上述方针可能是因为认识到上述舆论。

财经部计划在7日~10日在首尔与马来西亚为征税协定的修订而举行的第2次协商中,商讨有关将目前正在用作避税港的马来西亚纳闽岛排除在适用对象之外的方案。

财经部计划,外国人是占总股份25%的股份超标股东、财产的50%以上是由房地产构成的公司。上述两种情况下将股权进行移交获得投资收益时,就对其征税。



李炳奇 eye@donga.com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