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腐防委敦促改善公营企业人选程序

Posted March. 13, 2005 22:33   

한국어

腐败防止委员会(简称腐防委)13日敦促提高政府投资机关(公营企业)经理等职员人选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目前,公营企业经理通过“经理推荐委员会推荐→主管部门长官推荐→总统任命”的程序选任。

腐防委指出:“经理推荐委员会由在以政府部门为主的政府投资机关运营委员会上当选的非常任理事和理事会选任的民间委员组成。其中,非常任理事过半。结果,由于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监督部门的影响力介入,公正性受到了质疑。”

政府投资机关运营委员会由企划预算处长官、财政经济部次官、4名主管部门次官等6名政府委员和总统委任的5名民间委员组成。其中当选的非常任董事在决定公营企业职员人选过程中,行使庞大的影响力。

腐防委指出,公营企业“第二号人物”监查也要经过“政府投资机关运营委员会表决→企划预算处长官推荐→总统任命”的过程,但公开募集程序和清廉性验证程序不足。

政府机关公开指出公营企业人士问题尚属首次。

腐防委建议,把参与政府投资机关运营委员会的民间委员增至与政府委员同样的6人,并由投资机关运营委员会和理事会分别选任的民间委员组成经理推荐委员会。

腐防委还提出了在选任监查时引入公开募集制,并为调查候选人的清廉性,与腐防委进行协商的方案。

腐防委还主张制定规定,禁止部门负责人在离职1年内,在与职务有密切关系的下属机关再就业。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