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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韩进等8家企业将被排除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之外

LG、韩进等8家企业将被排除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之外

Posted January. 24, 2005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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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韩进、新世界集团等8个企业集团将从4月开始被排除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范围之外。

而由于负债比率不满100%,因此曾临时被排除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之外的三星等3个集团将重新受到出资总额限制。

适用出资总额限制制度的对象和现在同样被决定为“资产超过5万亿韩元的企业集团”。▶详见A3版面

公平交易委员会于24日发表了以上述内容为主的公平交易法执行令修正案。

据修正案中的内容,受到出资总额限制的企业集团的资产标准将维持现行的5万亿韩元。(详见本报1月19日刊A1版面),并将具体制定合格标准,还扩大了例外认可范围。

根据新法,以下企业将被排除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之外:△分公司间没有3阶段以上的循环出资,分公司为5个以下的企业集团△通过集中投票制的引进等制度具备内部牵制体系的企业△企业主导股东的股权相对较高的企业集团。

而现有的结合财务诸表上的负债比率合格标准被废除,因而三星等企业重新被包含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之中。

公平交易委员会推算,根据这样的标准,现在为17个的出资总额限制对象的企业集团,到4月将减少到12个。

三星、乐天、韩国电力公社等3个集团因原有负债比率合格标准被废除而将重新被列入限制对象范围之内,而LG、韩进、大韩住宅公社、韩国土地公社、现代重工业、韩国天然气公社、新世界、LG电线等8个集团将被排除在出资总额限制对象范围之外。

经济界对于公平交易委员会执行令修正案评价说,出资总额限制制度虽然得到了部分改善,但仍不尽如人意。



申致泳 裵克仁 higgledy@donga.com bae2150@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