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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年开始禁止掩埋食品垃圾

Posted December. 29, 2004 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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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下午,京畿城南市盆唐区某联排住宅区家庭主妇朴某(44岁)和往常一样将计量制垃圾袋放到指定的位置。

当采访组问道:“垃圾袋里是否有食品垃圾?”时,朴某无所谓地回答说“里面有几个桔子皮”。

采访组在此得到居民的允许后,打开了几个垃圾袋,发现里面有果皮、吃剩的鱼渣和蔬菜以及沾满调料的塑料袋等。

当采访团问道“是否知道,不能将食品垃圾混装入计量制垃圾袋”时,朴某表示疑问称:“把食品垃圾倒入回收箱就不用我花钱,但放进计量袋就要付钱,这有什么问题吗?”

△垃圾一定要分别处理:如果从明年1月1日开始发现仍有人像朴某一样将食品垃圾混装入计量袋处理,将处以5万~10万韩元的罚款。

事实上,早在1997年开始就已规定全国市级以上地区必需将垃圾分类处理,但截止到今年年底不会处以罚款等处罚。

但从下月开始,将在市级以上地区或自治团体强制实施分类处理垃圾的规定。

如果误扔食品垃圾,不只是个人受到处罚。因为,如果自治团体的垃圾车将混有食品垃圾的垃圾带入垃圾掩埋场时被发现,便会勒令把垃圾车原封不动地开回去。首都圈掩埋地管理公社决定,如发现此类事件,将予以6分的罚分,同时立即让垃圾车返回,并当场勒令垃圾车返回。

△因准备不充分,政府担忧出现混乱局面:新制度即将实施,但因政府和各自治团体的宣传工作做得不够充分,还有很多市民不了解这一制度。

还有一些地方缺少处理食品垃圾的设施。采访组对全国各市道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光州和蔚山每天分别有110吨和44吨食品垃圾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如果对这些地区的垃圾管理不善,很有可能出现大量食品垃圾任意放置在街边或堆积在临时保管所散发恶臭的情况。

预计除上述这些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如果正确做好分类回收工作,便可以及时处理生活垃圾。

目前,饲料化和堆肥化设施的平均每天的处理量为1.1335万吨,已接近2005年每日平均食品垃圾的预测量(1.1863万吨)。

△各地食品垃圾分类标准互不相同:因各地区和自治团体的食品垃圾分类标准互不相同,每个家庭在分类处理食品垃圾时可能出现混乱。所以市民应向地区及自治团体确认食品垃圾的种类。

例如,济州规定“不得将海菜和海带扔进食品垃圾箱”,而全北地区则规定“不得将生姜皮扔进食品垃圾箱”。另外,春川又将淹制辣白菜时产生的垃圾视为普通垃圾。

各地区及自治团体的分类标准各不相同,是因为各自具备的处理设施互不相同。

辣白菜垃圾虽然可以作为饲料,但如果想作为堆肥使用却又会融化掉,所以只具备堆肥化设施的地区就不能将其列入食品垃圾。

腐烂的食品可以通过堆肥设施再利用,但又不能用于饲料。



李完培 roryre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