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的我们党在议员总会上发表的“废除《国家安全法》以及刑法保留案”事实上已删除了《国家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用这样“简陋的法律”能够有效制止和处罚危及国家安保的亲北活动和间谍行为吗?
虽说是扩大了间谍罪适用范围,但北韩毕竟不是“外国”,也不是“外国人团体”,所以这样的法案从法理角度讲存在纷争隐患。而对鼓励赞扬、潜入逃出、会合通信等罪,连替代案都没有提出,直接全部删除。如果遵照执政党法案,即使从事危急国家安全的活动,只要不是受内乱目的团体的指使,就难以对其进行制裁。也就是说,即使有人在世宗路十字路口上高举人共旗赞扬金日成与金正日父子,我们也将束手无策。执政党的法案在处罚危及国家存亡的犯罪方面,存在很大漏洞。
据悉,执政党内进步倾向的议员们在议员总会上称:“我们党支持者的情绪和我们的意愿是最重要的。”并主张应废除《国家安全法》。386名议员们无视全体国民的意愿和情绪,只顾少数进步势力的行径无法让人接受。要知道国家安保和国家的经营,与民主化运动时期的“大学团体”有根本性的区别。
即使是先进民主国家,也会严惩威胁国家安保的行为。无论自由和民主的程度如何,我们也不能保护对其造成威胁的人。经历过战争的分裂国单方面解除法律武装不仅危险,还有可能使整个国家陷入混乱之中。包括监查机关在内的公安机关也表示担忧,因为用这样的法律很难抓捕间谍。
虽说《国家安全法》曾被利用为人权侵害和维持政权的工具,但我们社会的民主主义成熟程度早已远远超越了必须容忍《国家安全法》侵害人权的程度。民主化运动后,《国家安全法》中的大部分“毒条”已被删除,而不久前宪法裁判厅也对仅存的一些问题也做出了违宪的判决。对部分进行修改比废除《国家安全法》更符合大法院的判决和宪法裁判厅的决定。肩负国政要务的执政党不可被部分进步倾向议员的“改革独断”牵着鼻子走,盲目废除《国家安全法》,使全体国民都感到不安。在此,我们敦促执政党,尽快制定出能平息安保不安的新法案,并与在野党达成协议。






